双鹭药业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4日双鹭药业(002038)公开信息显示,双鹭药业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双鹭药业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可交债换股及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新乡白鹭持有双鹭药业股份比例由22.39%下降至15.89%,变动比例为6.50%。新乡白鹭在减持双鹭药业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双鹭药业股份,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违规减持1,376.65万股,占双鹭药业总股本比例1.34%。

处罚决定如下:

对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双鹭药业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双鹭药业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97亿元,同比上升8.02%;归母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上升219.02%;扣非净利润9527.45万元,同比上升29.42%;负债率6.68%,投资收益2047.28万元,财务费用-313.95万元,毛利率86.11%。

双鹭药业(002038)主营业务:基因工程药物及生化、化学药物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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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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